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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马坊公铁物流园硬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7 作者: 来源: 字号:

北京平谷马坊公铁物流园硬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SCU-202636-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平谷马坊公铁物流园硬件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招标人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平谷马坊公铁物流园地处北京市平谷区西南部,属三市区交界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平谷区地方铁路坐落在镇域之内,连接101、102国道的密三路纵穿南北、规划京平高速公路横贯东西。平谷地方铁路马坊站南场项目新建3条线路(1条到发线,1束2线到发线兼集装箱装卸线),站场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平谷地方铁路马坊站北场项目新建7条线路(1条正线,2条到发线,4条到发兼集装箱装卸线),配套相关场站设备。

2.2招标范围:货场集装箱车辆进出控制系统相关设备及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1份2023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道闸装置、箱号采集装置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0916日0830分至09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1609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A座东侧218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7.其它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线上投标保证保险、线上投标保证保函)。投标人可通过通购网办理电子保函(办理流程:登录通购网,点击业务系统-项目管理-投标工具-保证金管理-选择项目及缴纳方式进行办理)。

7.2付款条件:合同生效。

7.3付款阶段: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且系统技术方案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经招标人收到并审核确认合格的下述资料,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a.中标人签字盖章的支付申请书一份;

b.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有效的合同总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c.其他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支付材料。

(2)设备到货款:本工程设备到货,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下述资料,自招标人收到并审核确认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a.中标人签字盖章的支付申请书一份;

b.其他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支付材料。

(3)竣工验收: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招标人自业主/承包人处收到相应款项后,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下述资料,自招标人收到并审核确认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a.中标人签字盖章的支付申请书一份;

b.由招标人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一份;

c.其他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支付材料。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投标人承诺招标人有权扣留约定的质量保证金。

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项目开通之日起2年。

如果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出现任何瑕疵、缺陷及其他质量问题,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损失。针对上述费用及损失,招标人有权在质量保证金内优先扣除后,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

8.行政监督单位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9.联系方式及异议受理

招标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瑛

联系电话:18010261807

 

异议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15503387234

电子邮箱:hanbing@crscu.com.cn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联系人:杨刘宇

联系电话:17606392371

电子信箱:yangliuyu@cr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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