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
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SD-2013-004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尓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新建哈尓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哈齐铁路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现依据《新建铁路哈齐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和客运信息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进行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
2.2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西南部,线路东起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哈尔滨,向西北方向跨松花江经哈尔滨北、肇东、安达、大庆东(龙凤)、大庆西、泰康终止齐齐哈尔,线路全长280.893km。全线共9个中继站,新建哈尔滨北、大庆东(龙凤)、齐齐哈尔南、大庆西站、肇东、安达、泰康车、红旗营东站共8个客专中间站,新建1个动车组存车场。哈尔滨及齐齐哈尔枢纽改造4个站(场)。
2.3招标内容:信号、通信、信息物资设备,品种、包件划分等见附件1。
2.4本招标项目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副本;
3.1.2.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2011和201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主要投标产品须出具近三年内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果投标产品属于CCC认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含硬件、软件)须完全满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及相关要求,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3.1.6.其他要求:投标产品的应用业绩指开通运营里程达100公里及以上或该工程项目主要供货商的业绩(不含临时过渡项目)。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一批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日至2013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0451-87519581)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代理人授权书及相应身份证及附件2中要求的原件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现场售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将通过中国通号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发布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号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哈齐铁路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单春雨 谢禹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4号楼18层
邮编:150028
电话:18628190139,18910065710
传真:010-51846158
电子邮箱:362427374@qq.com
2013年11月26日
附件1:
1.包件号:HQ-TX-DL
物资名称:通信电缆
包件划分:全线1包件
供货业绩: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应用及抗高寒业绩,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2.包件号:HQ-XH-JG
物资名称:信号机构
包件划分:全线1包件
供货业绩: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应用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3.包件号:HQ-XH-BYQ
物资名称:97型轨道变压器(含扼流变压器)
包件划分:全线1包件
供货业绩: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应用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4.包件号:HQ-XH-DDDY
物资名称:点灯单元
包件划分:全线1包件
供货业绩: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正线应用及抗高寒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根据所投包件要求提供的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加盖公章的正本、副本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外购产品厂家(如果有)ISO9000系列证书;
5.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产品(包括外购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按投标产品要求);
7.投标产品(包括外购产品)CRCC证书(按投标产品要求);
8.投标产品铁道部、省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测报告(按投标产品要求);
9.投标产品(包括外购产品)业绩对应的合同、用户证明(按投标产品要求);
10.投标产品对应的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按投标产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