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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 (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8 作者: 来源: 字号:

 

招标公告

 

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

(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HQ2016-01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尓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项目已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新建哈尓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铁路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现依据《新建铁路哈齐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和客运信息系统工程总价承包合同(补20新增客运站视频监控系统补强、车站信息机房和设备间增设门禁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车站增加液体查危仪爆炸物探测仪设备II 类变更补充协议)》进行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招标

2.2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西南部,线路东起黑龙江省省会城市哈尔滨,向西北方向跨松花江经哈尔滨北、肇东、安达、大庆东(龙凤)、大庆西、泰康终止齐齐哈尔,线路全长280.893km。全线共9个中继站,新建哈尔滨北、大庆东(龙凤)、齐齐哈尔南、大庆西站、肇东、安达、泰康车、红旗营东站共8个客专中间站,新建1个动车组存车场。哈尔滨及齐齐哈尔枢纽改造4个站(场)。

2.3招标内容:信号、通信、信息物资设备,品种、包件划分等见附件1。

2.4本招标项目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自2015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可以由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在2012至201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须提供支行及以上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保机构颁发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含硬件、软件)须完全满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及相关要求,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6.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7.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投标产品须满足本条高铁安全行车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铁路方(或业主)按规定要求更换的,投标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

3.2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5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邮件至我部(zxkz_crsc@126.com)。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6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法定休息日除外)登录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登记,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05月26日8时30分至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5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丰体宾馆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丰台体育中心院内,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将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发布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铁路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单春雨   赵景润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4号楼18层

邮编:150028

电话:18010260525  17301185253

传真:0451-87186095

电子邮箱:thgcbjzjr@163.com

招标代理: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禹

联系电话:010-51871584 18910065710

邮箱:zxkz_crsc@126.com

8.监督单位

投诉处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投诉电话:010-83068223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

 

 

新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招标包件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划分

 

 

包件号

 

 

专用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元)

 

 

1

 

 

液体查危仪及便携式爆炸物毒品探测仪设备

 

 

全线1个包件

 

 

HQ-XX-CWY

 

 

供货业绩: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产品应在近五年内铁路干线运用一年以上且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通报。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须提供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000元/包件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人手机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注册资金

 

 

 

 

单位地址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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