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 “四电”
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1601-ZB02)
1.招标条件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四电”集成及相关工程(JSLNSD-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已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现进行(通信/信号/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设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京沈客专正线
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辽宁段(以下简称京沈客专辽宁段)地处东北地区辽宁省。线路自辽宁省凌源市、朝阳市、阜新市,最后到达辽宁省的省会沈阳市,至沈阳站止,辽宁境内线路长度 406.751km。其中:正线路基长度 120.151km,正线桥梁长度 211.4 km,正线隧道长度 75.2 km,桥隧比为 70.46%。该项目位于华北和东北两大经济区之间,是沟通东北、华北、华东、中南等地区的重要通道,亦是连结华北、华东、中南与东北经济区的纽带,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2、京沈客专正线引入沈阳枢纽
京沈客专双线从西端引入枢纽,下钻沈阳市绕城高速后在丁香湖附近起桥,沿丁香湖环湖公路向东前行,在 DK693+600 处跨过新开河,随后在DK693+700 附近上跨秦沈客专双线,跨过秦沈双线后在秦沈客专南侧与秦沈客专并行向东前行,在大成站内 DK695+530 附近开始起桥,起桥后一直并行秦沈客专向东跨过卫工街和卫工渠,在保工街西侧 DK697+600 附近收桥,随后双线一直并行秦沈客专以路基形式跨过保工街和兴华街后引入皇姑屯站。
2.2招标内容:
2.2.1通信/信号/信息物资设备,品种、包件划分等见附件1《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2.2.2本招标项目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4和2015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须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投标,若制造商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允许制造商授权唯一代理商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附件1《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30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邮件至我部(thzbbj@126.com)。
4.2凡按4.1要求递交投标申请表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登记,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地点为丰体宾馆二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丰台体育中心院内,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号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thzb.crsc.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乙49号
邮编:100070
联系人:陈国明
电话:18002082383
传真:
电子邮件:thzbbj@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乙49号
邮编: 100066
联系人:赵雨辰
电话:010-51871580
传真:
电子邮件:thzbbj@126.com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1016200053042672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1: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四电”集成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批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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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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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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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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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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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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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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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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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一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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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L-XH-LK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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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客运专线应用业绩,在同一条客专线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0套LEU 设备。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轨旁电子单元(LEU)须通过CR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证书。
除LEU外其他设备允许投标人外购,但生产商须满足以下要求——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时速300公里及以上的铁路客运专线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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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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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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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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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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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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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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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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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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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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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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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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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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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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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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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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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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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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