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
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Q-202001-ZB03)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第二综合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广清城际线路全长38.126km,同步实施广佛环线段线路长度6.195km。龙塘运用所走行线(含龙塘运用所(LDK0+117.1514=DK63+354.8500~ LDK3+833),全长3.716km。广清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新建车站6座,分别为广州北、石陂、狮岭、银盏、龙塘和清远。其中,地面站2座(广州北和石陂),高架站4座(狮岭、银盏、龙塘和清远)。最大站间距12.618km(狮岭~银盏),最小站间距4.401km(石陂~狮岭),平均站间距7.350km。广州北站南端咽喉预留广州方向延伸条件,并且预留广佛环线的引入条件;清远站北端咽喉预留北江方向延伸条件。在龙塘站东北侧设动车运用所1处,在狮岭站西北侧设综合维修车间1处。
广清城际铁路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城际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00km/h。正线线间距:4.4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200m,困难2000m;限速地段结合运行速度确定。最大坡度:30‰。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CRH6型城际动车组。行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列车运行控制方式:采用CTCS-2+ATO功能的自动控制系统。
2.2范围:
2.2.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如制造商自2013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可以由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其他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国家铁路局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7和201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如有)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3.1.6.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1日 9 时00分到 2020年 8月27日 17 时 00分。
4.2获取方式:
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登录通号招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scec.com/)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14日 9 时30 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9月14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给招标人。地点为:中国通号 A 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 9月14日 9 时30 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 A 座1529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7. 其他
7.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thzb.crsc.cn/)、通号招标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scec.com/)网站上发布。
7.2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3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GQZH-3标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批次二次招标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3.1物资名称:DMS、EOAS;包件划分:全线1个包件;包件号:GQ-XH-01(DMS、EOAS);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10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相关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有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设计速度不小于200km/h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铁路的应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相应的中国铁路相关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原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通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投诉电话:021-51230356转636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第二综合项目经理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三华塑料有限公司(中国通号)
联系人:陈运明
电话:18620496589
电子邮件:6468826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张烁
电话:18010269536
电子邮件:thzbb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