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页面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作者: 来源: 字号:

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SF-202501-ZB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人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水市有轨电车(二期)第Ⅱ标段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工程分为东延线、西延线两部分。东延线线路西起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阳坡东站站后预留接轨点,东至颍川河西路站,自西向东主要沿规划南经十六路、羲皇大道、规划南经二十路、南山路、规划南经二十三路、羲皇大道敷设。西延线线路西起天水三中,东至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工程五里铺站,自西向东主要沿秦州大道、士林二路、藉河南路敷设。所购物资设备为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所需。

2.2招标范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详见采购需求。

2.3项目名称:天水市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羲皇大道市政道路改造段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采购招标

2.4项目编号:THSF-202501-ZB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2022至摄像头类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26日至2025331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包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4160830分至0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4160930,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1106,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

联系人:王昌军

联系电话:18631100622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D

邮编:100070

联系人:郭新阳

联系电话:18010269590

电子信箱:guoxinyang@crsc.cn

 


浏览次数:82返回顶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