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北房镇驸马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铝合金窗采购安装工程公开招标文件澄清函(第二次)
公开招标编号:THBF-GC-202107-ZB01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怀柔区北房镇驸马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铝合金窗采购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招标编号:THBF-GC-202107-ZB01,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修正如下:
招标公告第六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修正:
原文为: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修正为:
1、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下午14:30,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
《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3.工程款支付
原文为:
13.2 工程进度款支付
13.2.1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每计量周期验工计价金额的 80 %。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承包人每期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计价金额的80%。原则上在甲方收到同期业主工程进度款后支付 。
13.2.5工程进度款计算:
分包人进场开工后,当月25日申报所完成区域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方法,计算出已完工程价款,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报承包人及项目实施机构核实确认,并附上相关计价资料作为支撑材料。
本工程合同执行期内承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支付工程款,分包人上报已完合同内工程量报表,经承包人审核后,承包人依据经审定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分包人完成合同内实际工程进度款)×80%—应扣款。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各阶段进度款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完工程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虚开发票,承包人不支付进度款,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负责。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如果发包人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承包人,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约定,承包人应付分包人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修正为:
13.2 工程进度款支付
13.2.1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窗框安装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30%,窗扇安装完成50%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窗扇安装完成做完结算后付款至最终结算金额的85%,验收通过后付款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的7个日历天向承包人申请返还(无息)
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承包人每期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比例工程款。在甲方收到同期业主工程进度款后支付。
13.2.5工程进度款计算:
分包人进场开工后,完成合同约定施工节点后,当月25日申报所完成区域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已完工程价款,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报承包人及项目实施机构核实确认,并附上相关计价资料作为支撑材料。
本工程合同执行期内承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支付工程款,分包人上报已完合同内工程量报表,经承包人审核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分包人完成合同内实际工程进度款—应扣款。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各阶段进度款前,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完工程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虚开发票,承包人不支付进度款,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负责。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来源于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如果发包人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承包人,则根据风险共担原则,双方约定,承包人应付分包人的款项的期限做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注:合同总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单价
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公告中与本次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公告为准。
联系人:李志明
联系电话: 18873410407
电子邮箱: 873633711@qq.com
通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