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谈判编号::YXTX-201801-JT03)
项目所在地:江西、福建
1.谈判条件
本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460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经两次招标流标后,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规模:
既有鹰厦铁路正线车站94个,包含已关闭的6个车站(大竹、五里亭、梅照、楼前、沙县、城头)、沙县改线引入新增的2个车站(三明北、大洲)以及鹰潭枢纽内鹰潭客站、鹰潭编组场(III场、I场)与相关线路。线路全长约699公里。
永安-嘉福支线全长27公里,车站3个,漳州东-漳州支线全长11公里,车站1个。正线与支线共计全长约737公里,车站98个,平均站间距约为7.5km,正线最大站间距为11.8km。
鹰厦铁路沙县改线工程,关闭沙县站,线路自鹰厦铁路万能站引出,接入既有向莆铁路三明北站,在三明北站新设鹰厦车场,再由三明北站引出接入既有鹰厦铁路区间新设的大洲站,本工程正在建设中,采用了GSM-R方案,本工程不含该改线的铁路区段,直接利用该工程的GSM-R系统。
根据南昌铁路局建设规划,鹰厦线大竹、五里亭、梅照、楼前、城头等车站将封闭停用。本次工程将考虑封闭车站的因素,在不影响关停前通信要求前提下,合理与简化配置通信设施,便于今后车站关停。
2.2范围:
2.2.1本谈判项目划分为1标段,本次谈判为其中的: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投标人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下述通信产品应实行产品认证,投标人根据铁建设[2012]216号文的相关规定应采购通过许可认定的产品,如不符合规定要求,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免费更换合格产品。
3.1.2.1产品名称: GSM-R数字移动通信作业手持台,须符合铁运[2011]2号、铁科技[2012]138号要求;
3.1.2.2产品名称:GSM-R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子系统设备,须符合铁科技[2012]187号要求;
3.1.2.3产品名称:10kV电力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须符合铁科技[2012]187号要求。
说明:上述产品中通信产品根据《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铁科技[2012]182号文)的规定,属于《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铁科技[2012]138)和《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第二批)》(铁科技[2012]187号文)目录产品应实行产品认证,原根据铁运[2011]2号办理的行政许可或产品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2016和2017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1.7.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3.1.8.其他要求: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与专用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见本章《招标公告》7.3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18年10月24日 16:00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回执》(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电邮至我部(thzbbj@126.com)。
4.2贵公司回复我部同时,请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网上报名栏目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并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可以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其他获取方式请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对于前次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次无需重新支付,报名流程与前次一致。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29 日 14 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请潜在供应商于2018年10月 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谈判响应文件当面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8年 10月 29 日 14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中国通号 A 座153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中国通号产业园(汽车博物馆东侧)。
7.其他
7.1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5 0165 3600 0000 1491
7.2鹰厦线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工程自购物资设备第三次竞争性谈判 包件一览及专用资格要求:
7.2.1 物资名称:低压电力电缆;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YXGW-DL-DYDL;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截止本次招标之日,投标产品须具有时速160km/h以上电气化铁路应用业绩;同型号产品通过铁道部检测认证,近3年内无铁路不良质量通报。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同一条电气化铁路正线应用总数不少于10条公里。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投标的同类低压电力电缆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强制认证证书(3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电缆配件允许投标人外购。但外购件生产商须满足以下要求——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具有时速不低于160km/h且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的电气化铁路应用业绩。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隐去价格的合同清单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
7.2.2物资名称:电力变配电设备;包件划分:全线一个包件;包件号:YXGW-DL-BPD;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截止本次招标之日,投标产品须具有时速 160km/h 以上电气化铁路应用业绩,并开通运营三年及以上。同型号产品须具有国家强制认证(3C 认证)和须通过 CRCC 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行政许可证书或 CRCC 认证证书,须通过铁道部检测认证,近 5 年内无铁路不良质量通报。在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中电力变压器设备在同一条电气化铁路正线应用总数不少于 10 台,调压器设备不少于 1 台。以上均须提供供货合同(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其他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资质、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 1000 万元(金额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准)。
本谈判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021-51230356转6360 。
采购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 武汉市青山区随州街20附13号
联系人:王航飞
电话:18757628328
电子邮件: 992488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科技园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
联系人:张烁
电话:18010269536
电子邮件:thzbbj@126.com
附件1:
致: (采购人)
我方愿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的竞争性谈判,我方承诺:
1.我方向贵方递交本回执即代表我方对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和流程无异议且将按时出席谈判会议。
2.如我方无故不按时到约定地点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我方接受贵方可能因此取消我方参与本项目本物资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
3.我方以下联系方式将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结束之前都保持畅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联系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