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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物资(电子信号灯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1 作者: 来源: 字号:

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物资(电子信号灯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SHGCJ-2022003-JT0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采购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程局青岛分公司

使用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部。本项目 电子信号灯系统 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上述材料为我单位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所用,壮武路规划为即墨市区东部一条南北向城市主干路,南起九江路,北至青威路,全长10KM,目前壮武路(鹤山路至青威路)已按照规划断面建成通车,红线宽度为52米,路长约3.7千米,其余路段均未实现规划,本次实施范围为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选线根据规划中心线位结合道路交通定位进行优化,全长共1239米,红线宽度52米,两侧各14米绿化带,道路沿线与现代蓝鳌路、旭阳路、鹤山路及规划新兴路、新元路、新华路平交。

2.2.1.采购内容: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电子信号灯系统

2.2.2.包件划分:详见附表一。

2.2.3.采购数量及交货期:采购数量(见附表一);交货期:2022年03月至工程结束;交货地点: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部工地。

2.3采购依据

2.3.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物资采购办法》

2.3.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2.3.5《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2.3.6本次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采购方式

3.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采购人项目所在地公开进行。

3.2投标人一包一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

4.2许可和认证: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4.3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4.4 财务能力: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4.5供货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近几年相关业绩并提供类似合同。

4.6质量保证能力:满足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验收需求;供应商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经采购方随机抽检样品,如检测样品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履约能力要求:供应商近几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中国住建部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履约处罚期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其他要求:所有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满足设备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施工需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1日至2022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注册,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竞谈文件售价:0元/包件,售后不退。

重要说明:投标单位报名时,在通购网(www.crscec.com)上传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表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成功,否则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采用网络视频谈判方式,报名成功且按要求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请按竞谈文件要求进入谈判现场。供应商须于2022年03月25日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crscsqd@163.com),逾期发送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邮箱显示的时间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竞谈时间及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视频谈判的方式进行,竞谈开始时间为20220325093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231号企业总部D楼7层)。参加竞谈的人员须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宁东路231号企业总部D楼7层上海工程局青岛分公司

 

联系人:    马惠增                           程超

联系电话:19862813857                      18865328553

  箱:crscsqd@163.com

10.监督单位

投诉处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党群工作处/纪检委员

投诉电话:18865328083

 

 

 

 

 

 


 

附表一: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项目名称

采购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联系方式

备注

电子信号灯系统

DZXHDXT-001

1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项目

上海工程局

青岛分公司

见公告

联系人:马惠增

电话:19862813857

联系人:程超

电话:18865328553

 

详情见竞谈文件

(备注:具体材料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竞谈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明)


附表二: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招标编号


投标联系人


投标内容


联系人手机


法人委托人


传真电话


邮箱


注册资金


单位地址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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