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
自购物资设备第二次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THGC-201712-XJ02
通号工程局集团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兹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现将具体采购事宜告知如下:
一、采购条件: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已由通号工程局集团电气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现对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
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接轨于迁曹铁路曹妃甸站南端咽喉,出站后西行穿通岛路和第一雨水蓄水渠,继续前行上跨2号公路和北京河、电力廊道河,折向南行进入曹妃甸电厂,线路全长6.547km。既有迁曹线在区间设唐海AT牵引变电所为迁曹线曹西、曹南方向供电,在曹妃甸北设AT开闭所,出两回AT馈线为曹妃甸~至曹西、至曹南的两路单线供电。唐海变电所采用110/55kV,Scott接线型式,变压器安装容量为2×63MVA。本工程无外部电源工程;接触网架设范围主要包括站场咽喉区改造段拆除及新增的接触网改造。
三、采购内容:
采购物资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询价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四、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如制造商自2016年1月1日起未在铁路项目上投标的,可以由其对本包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其他供应商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能力及供货期:生产能力须满足交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17年8月开始按工期要求分批供货到达施工现场,供货进度及调试须满足工程进度需求。
4、财务能力:供应商2015和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7、遵纪守法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8、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近一年有注册资金的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处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五、技术条件:
采购物资设备的技术条件见技术规格书。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与后述联系人接洽索取。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产品须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发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中标人应保证产品通过各项指标的检测,如指标测试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费用,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3、中标人按技术要求负责投标产品各项数据的录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供应。
4、验收要求: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业主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七、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报价清单;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产品生产许可证;
3、铁路通信信号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根据产品要求);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1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
5.2如果投标产品属于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3如投标产品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4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或其他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责任通报、近三年来无质量事故证明文件;
6、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产品应具有大中型铁路基建项目的应用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7.1供货合同;
7.2用户证明文件;
8、技术响应文件(含技术说明资料),须逐条应答;
9、其他资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评审方法: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共一册)按要求顺序装订,附目录页,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在密封件的外层包装上应写明询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全称,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于2017年8月4日14:00前委派授权代表人(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乙49号1号楼402室,逾期不予受理;委派授权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的,请于2017年8月4日13:30—14:00将响应文件送达至上述地点。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方式,首次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资格评审、技术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除外。当通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次日启动重新采购,或采购人对已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和评标。
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快递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乙49号
联系人:刘清
电话:18696567519、18010269535
与本次采购有关的答疑、澄清,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联系人:张雪松
电话:18002083280
邮箱:zxs2758@163.com
十、监督单位:
投诉处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投诉电话:010-83068223
通号工程局集团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铁路专用线改扩建工程自购物资设备询价采购需求一览表-信号电缆包件》
物资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
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4芯
|
|
米
|
73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6芯
|
|
米
|
47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3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8芯
|
|
米
|
6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4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9芯
|
|
米
|
9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5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12芯
|
|
米
|
11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6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14芯
|
|
米
|
10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7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16芯
|
|
米
|
43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8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21芯
|
|
米
|
2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9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24芯
|
|
米
|
12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0
|
信号电缆
|
PTYAH23型 28芯
|
|
米
|
13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1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4芯
|
|
米
|
53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2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12芯
|
|
米
|
228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3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21芯
|
|
米
|
5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4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28芯
|
|
米
|
127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5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33芯
|
|
米
|
75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6
|
信号电缆
|
PTYLH23型 48芯
|
|
米
|
75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7
|
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A23型 4芯
|
|
米
|
42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8
|
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A23型 8芯
|
|
米
|
25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19
|
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L23型 4芯
|
|
米
|
211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0
|
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L23型 8芯
|
|
米
|
82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1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A23型 12B
|
|
米
|
4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2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A23型 21B
|
|
米
|
16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3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L23型 12B
|
|
米
|
104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4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L23型 16B
|
|
米
|
302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5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L23型 21B
|
|
米
|
14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6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SPTYWPL23型 24B
|
|
米
|
85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7
|
信号电缆
|
WDZC-PTYLH23型 28芯
|
|
米
|
26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8
|
信号电缆
|
WDZC-PTYLH23型 33芯
|
|
米
|
556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29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WDZC-SPTYWPL23型 16B
|
|
米
|
38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30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WDZC-SPTYWPL23型 24B
|
|
米
|
1500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31
|
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
|
WDZC-SPTYWPL23型 28B
|
|
米
|
1415
|
本项目施工现场
|
施工单位
|
完好
|
车板交货
|
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
技术规格书
一、工程概述
1.工程范围
曹妃甸电厂站线路起自迁曹铁路的曹妃甸站CNK15+390岔引出,线路折向西下穿通岛路立交桥,后一直向西跨过2号公路及北京河、电力廊道河,折向南并行唐曹路东侧进入厂区至电厂站,既有线路长6.088km。
电厂专用线改建部分用60kg/m,25 m标准轨,均采用新Ⅱ型混凝土枕,采用次重型轨道标准,有缝线路设计。
2.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l 铁路为货运单线,采用主体化机车信号+LKJ的列车控制方式。
l 行车指挥系统:采用列车调度集中系统(TDCS),曹妃甸电厂站归迁曹调度台管辖。
l 区间闭塞:曹妃甸站~曹妃甸电厂站间采用计轴装置检查区间空闲,设置接近区段和预告信号机。
l 联锁系统:采用硬件双机热备型计算机联锁。站内正线采用预叠加电码化,侧线采用叠加电码化。
二、工作范围
供应商工作范围包括曹妃甸电厂铁路专用线改造工程信号电缆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验交和售后服务。
1.供应商工作范围包括曹妃甸电厂改造工程信号电缆的制造、试验、包装、运输,配合安装、现场调试、验收工作,进行设计联络,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培训质保期及产品使用期内售后服务。供应商必须全过程参与上述工作,并对整个系统的功能实现、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等负责。
2.供应商信号电缆生命周期内应对系统的功能和安全负责。为此供应商应指派确定的技术负责人,并征求采购人的书面认可,如人员变化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或接管维护单位),并取得其认可。
3.供应商如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有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供应商须根据需要参与采购人或其代理人组织的调试、试验等工作。
5.系统设备开通投产后,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供应商须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6.供应商须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7. 供应商应保证供货设备的总体性能达到设计要求,满足运行需要。因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等的造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投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供应商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8.在签定合同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9. 供应商对产品及其主要部件的产地必须明确地标明在投标文件中,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10.供应商须对产品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供货范围
本线工程供货范围为曹妃甸电厂站的轨道电路、信号机、道岔的控制电缆。
四、供货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各型信号电缆单项报价,并需对上表中各型电缆的附加型号ZC-系列和WDZC-系列进行单项报价。
2.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必要的随机配件,技术建议书中应列出随机配件清单。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各种规格设备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变,总价按实际供货数量计算。采购人如有调整,应在预定交货期前通知供应商。
4.设备的计划交货日期为合同签字后的15日内。
5.设备的交货地点为现场安装点。
五、技术资格
★1. 供应商应取得同型号设备器材的上道许可证书。
2. 供应商应保证制造过程中所有工艺、设备、材料等均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
★3. 供应商应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并提供认证证书。
4. 本技术规格是对要求提供的产品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和有关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六、产品技术标准和规范
信号电缆的制造和测试,以及使用的材料,均应满足如下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不同技术文件对同一条技术要求存在偏差时,以最近发布的文件为准。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铁运[2008]142号)
《铁路信号电缆》(TB/T2746.1~4-1993)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
《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1~5-2004)
《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6-2008)
《客运专线铁路信号产品暂行技术条件汇编-客专信号设备用电缆》(科技运[2008]36号)
★七、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1.本工程电缆型号主要包括信号电缆、信号数字电缆、信号计轴电缆,且部分电缆具备低烟无卤阻燃型、或阻燃性。
2.各型综合护套电缆理想屏蔽系数不大于0.8;普通信号铝护套电缆理想屏蔽系数不大于0.3,其他铝护套电缆理想屏蔽系数不大于0.2。
3.电缆使用环境温度为-40℃~60℃,敷设时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10℃。
4.电缆导体长期工作温度不超过70℃。
5.电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铠装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内屏蔽电缆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20倍。
6.在正常敷设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电缆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20年。
7.信号电缆的技术要求符合《铁路信号电缆》(TB/T2746)正文及附录规定,对于阻燃和低烟无卤电缆的技术要求还应符合《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中ZC和WDZC的有关要求。
8.数字信号电缆的技术要求符合《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1~5-2004)及《客运专线铁路信号产品暂行技术条件汇编-客专信号所不用电缆》(科技运[2008]36号)的有关规定;内屏蔽电缆屏蔽线组具有良好的屏蔽性能,可提高线组间的抗干扰能力,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5)的正文及附录要求。
9.计轴电缆除绝缘采用实心聚乙烯外,其他技术要求符合《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1)的一般规定。
9.1 本线计轴电缆规格以缆芯芯数表示,典型规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并承诺可根据用户的需求而做调整。
规格
(芯数)
|
缆芯结构
|
|
规格
(芯数)
|
缆芯结构
|
低频
四线组
|
信号
四线组
|
信号对线
|
信号单线
|
低频
四线组
|
信号
四线组
|
信号对线
|
信号单线
|
8
|
1
|
1
|
—
|
—
|
|
|
|
|
|
12
|
2
|
1
|
—
|
—
|
|
|
|
|
|
16
|
2
|
2
|
—
|
—
|
|
|
|
|
|
9.2综合护套和铝护套计轴电缆的有关护套要求满足《铁路信号数字电缆》(TB/T3100.3~4)中规定。
10.信号电缆的具体设置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在技术规格书中应明确投标产品的型号及规格、提出详细的器材原理、电气特性及要求、安装工艺及要求等。
10.1 PTYL(H)23型及PTYA(H)23型电缆规格见表2,SPTYWPL23型及SPTYWPA23型电缆规格见表2
表2 :PTYL(H)23型、PTYA(H)23型、SPTYWL23型、SPTYWA23型电缆规格表
芯 线
|
芯 线 结 构
|
|
芯 线
|
芯 线 结 构
|
星形四线组+对线组+绝缘线芯
|
星形四线组+对线组+绝缘线芯
|
4
6
8
9
12
14
16
19
21
24
|
1×4
3×2
4×2
4×2+1
3×4
3×4+2
4×4
4×4+3
4×4+5
5×4+1×2+2
|
28
30
33
37
42
44
48
52
56
61
|
7×4
7×4+2
7×4+5
7×4+3×2+3
7×4+4×2+6
7×4+4×2+8
12×4
12×4+4
14×4
14×4+5
|
表3: SPTYWPL23型及SPTYWPA23型电缆规格表
芯数
|
缆芯结构
|
屏蔽四芯组数
|
非屏蔽四芯组数
|
绝缘单线
|
-/8B
|
-/2*4P
|
-/-
|
-/-
|
12A/12B
|
2*4P/3*4P
|
1*4/-
|
-/-
|
14A/14B
|
2*4P/3*4P
|
1*4/-
|
2/2
|
16A/16B
|
2*4P/4*4P
|
2*4/-
|
-/-
|
19A/19B
|
3*4P/4*4P
|
1*4/-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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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A/2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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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P/5*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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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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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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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A/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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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P/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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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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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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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A/2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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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P/7*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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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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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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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A/3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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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P/7*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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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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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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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A/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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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P/8*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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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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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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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A/3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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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P/9*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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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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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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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A/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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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P/10*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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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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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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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A/4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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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P/11*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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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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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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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A/4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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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P/12*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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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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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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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在产品制造期间,采购人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产品包括各种数据,产品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采购人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产品出厂之前,制造商须邀请采购人技术人员到制造厂家进行检验。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产品总体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供应商须提供由采购人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供应商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采购人。但采购人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供应商应与专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上道抽查检验合同,并向采购人提供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不得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运往工程安装地点。。
1. 基本要求
(1) 设备应通过出厂试验及现场试验等各型试验,各类试验均应根据国标或相应IEC标准的相应规定、方法进行。
(2) 所有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试验,应按合同和采购人批准的试验方案、计划进行试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减少试验项目和内容,试验验收后,并不减轻或减少供应商对设备所负的责任。
(3) 试验时如果采购人人员不能按时到场,在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后方可单独进行试验。
(4) 如果采购人认为某项试验的条件、内容、程序、测量、记录和报告格式等任意一项不符合合同或试验规格书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试验报告并要求重做该项试验。
(5) 采购人有权派人员到供应商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对设备整机及其主要部件的制造、组装、试验和调试等生产过程进行抽查、监督。
(6) 对采购人到供应商的工厂、试验场地及试验室参加的试验或进行的检验、抽查等工作,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参加人员提供往返交通、食宿、保险、日常开支及当地专用交通工具和办公条件,费用由供应商支付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 出厂试验
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根据ISO9001的规定,按工厂(工业)标准进行常规的试验和检验,并负责提供质量检验、测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若发现缺损或性能劣化,均应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补齐,并不得延误工期。
3. 现场检验
(1) 现场检验分为供应商产品在现场安装后产品自身各项指标、功能检验,产品与其他设备、采购人工程结合后应用方面的检验,以及与工程共同进行的联合调试、移交测试、试运行。
(2) 现场试验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参与,供应商负责对产品各项指标、功能进行检查、试验等,并配合采购人完成试验,在工程竣工后,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共同配合设备管理单位完成联合调试、移交测试、试运行等工作。移交测试合格后,产品交由设备接管单位管理。之后的试运行、质保期质保期内,不免除供应商对其设备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3) 供应商针对现场检验的各个阶段提供建议方案、试验内容、方法、标准,以及试验所需时间。
(4) 在现场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全套技术图纸、说明书(包括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及完整的软件说明书)、测试记录。
(5) 现场调试前一个月,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调试计划、调试方法和调试要求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试。
(6) 供应商负责设备在现场的调试和开通,采购人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并作必要的配合。
(7) 供应商有义务定期向采购人报告调试进展情况,包括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8) 设备调试结果良好,供应商可提交申请移交采购人测试的书面报告。
九、标志、铭牌、包装、运输、储存
1. 标志、铭牌
1.1 一般要求
(1) 应使用中文,或使用铁道部部文中已经定义的英文缩写;
(2) 应设置在醒目、易于察看的位置;
(3) 字体颜色和标牌底色应为反色,以达到醒目的效果。
1.2 每台产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产品标牌,其内容包括:
(1) 产品名称;
(2) 产品型号;
(3) 制造日期及出厂编号;
(4) 制造厂名称。
1.3 产品的收、发货标志 符号应符合GB/T6388的有关规定。
1.4 在包装箱的侧板上标注以下内容:
(1) 产品名称及产品型号;
(2) 制造厂名称;
(3) 产品数量;
(4) 发货地点;
(5) 收货站名,收货单位;
(6) 出厂日期。
2. 包装、运输、储存
2.1 供应商所供设备在包装时,应具有防水、防腐、防撞措施,保证在大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保证货物安全到达施工现场。每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附件、配件、装箱单。
2.2 包装箱的侧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注明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警示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2.3 设备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十、验收
1. 经测试合格后,供应商方可申请对系统设备进行初验。
2. 初验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6套(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测试报告、有关图表以及产品相关的其它必要资料等)。
3. 初验的内容为:设备的性能、制造工艺、测试数据、文件资料以及设备的试运行状况。
4. 初验合格后,用户接管且开始试用设备,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采购人确认设备运行可靠、功能齐全、各项指标全部合格,方可作正式交验,并办理正式移交,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十一、技术服务
供应商中标后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 技术资料
1.1 图纸
设备外形及其尺寸图。
设备接线图及原理图。
设备结构图。
有关的其它图纸。
1.2 说明书
设备型号、规格、重量。
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有关的其它说明书。
1.3 测试资料
设备出厂前,厂方的测试数据和测试报告。
现场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报告。
为满足采购人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操纵使用、维护管理及系统扩展的需用,供应商应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供全套详细的技术资料。
2. 技术服务
2.1 设计联络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至少提前5天确定每次工程设计联络会议的相关事宜。供应商应负责采购人组织工程设计联络会议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会务等费用)。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进行工程设计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援,并确保工程设计的顺利进行。
设计联络会需要讨论和确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设备技术规格;
b) 控制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供货设备材料数量及交货时间安排计划;
c) 试验工作及安排;
d) 工程设计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e) 施工单位要求的文件。
设计联络会中讨论的情况和做出的决定,由采购人记录、整理,并做出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确认。
3. 供应商应说明其可能提供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援的范围与程度。
4. 工程设计技术支援
4.1 采购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需要调整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时,供应商应协助更改设备数量。
4.2 采购人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可随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设备性能方面的技术咨询,供应商应负责及时解答并提供工程设计所需各项技术资料。
4.3 除需要增加的设备费用外,工程设计技术支援不增加额外的服务费用。
5. 安装技术指导
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以及调试的技术,并提供安装和测试有关的专用工具仪器(仪表),还应负责安装技术指导工作。
6. 维护技术支援
6.1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在试用期内发生任何问题,供应商应免费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技术与其他支援。
6.2 供应商应有终身提供设备维护及维修所需的元器件的义务。
7. 在安装和质保期内,任何由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工程等缺陷而发生的设备修改,由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改。供应商将承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运营事故带来的损失。
8. 技术培训
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安装人员、维护管理人员提供良好的技术培训条件,使其能胜任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维修、故障处理的正确使用。
8.1 人员培训
培训的目的在于使施工人员及维护人员熟悉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功能,特别是运行和维护方面,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8.2 维护培训
在设备现场向维护人员提供培训。培训将利用已工程现场的系统设备。培训内容将包括如下:
(1) 各部件维护标准、技术参数;
(2) 维护基本操作及相关注意事项;
(3) 维护工具的使用;
(4) 提供标准的设备维护工具;
(5) 提供可供参考的维护模式及维护周期;
(7) 各类故障识别、分析及排除。
8.3 培训费用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培训人数承担培训费用。
9. 在签定合同后,采购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供应商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买卖双方商定。
十二、质量保证
1. 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其中包括设备的型号、商标和目录号。
2.设备的质保期为开通验收后2年。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根据故障级别,提供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安排,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同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供应商责任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4.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采购人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5. 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30天内签发的索赔文件均为有效文件。
6. 对产品施工工艺有要求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
7. 对产品维护有要求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未注明的,视为认同运营维护单位的维护方案。
8. 在本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联络所确定的应用条件内(含环境条件、速度、张力、使用年限等),产品由于自身缺陷故障,供应商必须独自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这一责任不因本技术规格书某一技术参数的偏差而减少。认为本技术规格书个别参数存在偏差时,应书面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采购人澄清。
9. 供货设备的总体性能保证由供应商负责,应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运行需要。因供应商所负责的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等的造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投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供应商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十三、附则
1.带“★”之条款,采购人视为必备条件,如不能满足,则视其投标书为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