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杭铁路系统集成项目既有C3线路GSM-R网络优化技术服务公开询价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225-XJ01
本采购项目“湖杭铁路系统集成-TX-TXCS”(项目编号:2300-G3210154.04)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1采购内容:
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与宁杭、杭昌并线区段GSM-R网络优化技术服务。
2.2结算方式:
(1)到货验收付款: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2)质量保证金:无;
2.3交货期:2022年8月1日前;
2.4交货地点:北京、湖杭项目现场及相关处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供应商须为主要投标物资/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
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开始至2022年7月1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在通购网(www.crscec.com)获取询价文件。
5.询价响应
2022年6月28日9时00分开始至2022年7月1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sjygkxj@crscd.com.cn,邮件主题格式为“SJY-202225-XJ01+供应商名称”。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7.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王帅
联系电话:18810872159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与宁杭、杭昌交叉并线区段GSM-R网络优化及测试 | 在湖杭铁路联调联试要求的技术服务期限内,乙方应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并保证技术服务不会对既有宁杭、杭昌运营带来任何影响。技术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 | 60km | 2022年8月1日前/北京、湖杭项目现场及相关处所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连接线的四电集成项目,线路全长137.837km,全线新建6个车站/场(湖州站、德清湖杭场、杭州西湖杭场、富阳西、桐庐东、桐庐站);本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采用C3列控系统。本采购内容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与宁杭、杭昌并线区段GSM-R网络优化。并线区段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本工程涉及与既有宁杭高铁并线48公里,共涉及既有基站替换14处(其中6处基站下挂直放站近端机、涉及远端机19台)。
(2)与杭昌高铁并线12公里,共涉及既有基站搬迁1处;与泗杭铁路交叉通过,需修改既有基站3处频率及邻区关系、切换参数。
(3)湖杭铁路新增基站设备同时对改造后的宁杭、杭昌基站环进行调整,直放站接入新建湖杭基站,新建基站满足既有线GSM-R系统网络覆盖条件。其他并线区段通过调整宁杭、杭昌既有基站的天线、网络参数同时满足湖杭、宁杭、杭昌铁路的覆盖要求。
(4)本次施工在宁杭基站HZ-DQ03、HZ-DQ04、HZ-DQ05、HZ-DQ06、HZ-DQ07、HZ-DQ08共6处扩建基站,将既有机房的近端机搬迁至新建机房,待新建湖杭基站启用后将既有宁杭基站关闭。同时在宁杭基站HZ-DQ09、HZ-DQ10、德清车站、DQ-HZD01、DQ-HZD02、DQ-HZD03、DQ-HZD04、DQ-HZD05共8处基站新设基站设备替换既有基站设备,待新建湖杭基站启用后,将既有宁杭基站BTS关闭。
(5)本工程桐庐东站(不含)至既有桐庐站区段利用杭昌铁路基站覆盖,湖杭铁路在湖杭、杭温、杭昌3条铁路交叉处(湖杭里程DK443+478,杭昌里程约K78+208,杭温里程约DK63+900)设置同址双基站,新设基站施工完成后,将既有杭昌FY-TL07基站(K76+485)设备搬迁至新建基站处。
2、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
(1) 技术服务的目标: 消除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与宁杭、杭昌交叉并线区段基站开通后对既有宁杭、杭昌在此区域造成的影响,保证宁杭、杭昌和湖杭相关区段的正常运行。
(2) 技术服务的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湖杭铁路集成总体进度要求,一次或多次完成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与宁杭、杭昌交叉并线区域GSM-R系统网络优化,负责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天窗,负责对宁杭、杭昌既有设备的测试、施工、调整,对湖杭铁路提出网优调整方案,接受并实施湖杭铁路相关调整方案;并提交2份网优测试通过报告。
(3) 技术服务的方式: 完成上述2.技术服务内容,实现1.技术服务的目标。
(4) 技术服务地点: 湖杭铁路与既有宁杭、杭昌交叉并线区段 。
(5) 技术服务期限: 2022年8月1日开始至湖杭铁路工程2年质保期结束(质保期按2022年12月30日起算),包括质保期内相关缺陷的调整。
(6) 技术服务进度: 满足湖杭铁路工程进度的要求。
(7)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技术服务期限内,乙方应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并保证技术服务不会对既有宁杭、杭昌运营带来任何影响。技术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
(8)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技术、设备、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侵权的,乙方应当停止侵害,负责应诉,处理上述纠纷和索赔,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9)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分包、外包其应履行的任何合同义务。
(10) 乙方应依据主合同中业主的要求履行相应合理义务,承担相应合理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主合同中技术标准、技术条件、技术规范及相关约定条款。
2、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5、评审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6、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7、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8、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供应商应按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12、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