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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HPLC通信单元印制板组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1 作者: 来源: 字号: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HPLC通信单元印制板组装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BXDZ-202340-XJ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BXDZ-202340-XJ01)采购人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获批准并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网上询价。

*参与本次公开询价的供应商,应为制造商,否则不予接受其投标报价;新供方成交后应配合采购人根据生产要求完成合格供应商的认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成交产品样件试制、认证及采购人需要成交人配合完成的其他认证准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商务资质等),未通过合格供应商评审的成交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采购内容

*2.1批次及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生产批次须在近1年内,供货物料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询价须知一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不接受任何偏差。

2.2物料清单:

包件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包件01

2000423625

HPLC通信单元印制板组装\BXY2313.01.00\北信

PC

100000

2.3付款账期:供应商暂按照采购人财务系统挂账满6个月后支付货款总金额的95%为基准进行报价。

2.4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

2.5质保期:不少于1年。

2.6交货地点及验收:

2.6.1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6.2验收:由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应商必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

3.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3.4具有良好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运行正常;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同类产品业绩,业绩范围至少涵盖汽车、机械、电力、通信、军工、轨道交通、工业控制等领域之一,并提供销售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6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7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2109时00分到2023年1023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获取相关资料。

5.询价响应

2023年1021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1024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857994770@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BXDZ-202340-XJ01+供应商名称”。

6.评审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4日(不含)后另行通知

6.2 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6.3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7.其他

7.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21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2317时00分止。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同时发布。

7.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4询价须知详见附件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13581558267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023年10


附件1

询价须知

一、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

1.概况

本项目采购通信板定作加工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工艺流程进行定作加工。

*2.采购内容

包件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备注

包件01

2000423625

HPLC通信单元印制板组装\BXY2313.01.00\北信

PC

100000

通信板定作加工服务:物料采购、贴片、组装等定作加工服务要求,详见第3条服务内容。

3.服务内容

通信模块单板定作。供应商负责单板BOM物料采购、来料检测及仓储管理;根据采购人生产工艺流程及质量要求,进行生产加工,主要工艺流程为:贴片、波峰/焊接、板检、功检、复检及包装运输等。

3.1 物料采购服务

3.1.1通信模块BOM物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贴装。

*3.1.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来料检验规范,对原材料到货批进行入厂检验标准作业,并保留相关的入厂检验记录。

3.1.3供应商需对生产辅料进行到货批的入厂检验,并保留相关的入厂检验记录。

*3.2 模块加工工艺流程

模块单板加工工艺流程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表内容:

模块生产工艺进表

序号

段别

工序

生产条件

1、工艺要求

2、设备要求

3、品质要求

4、系统要求

1

SMT

自动进板

完成进板工艺参数调试

具备自动进板设备

产品无撞件,进板方向OK

满足计数要求

2

镭射

完成进板镭雕参数调试,完成锡膏物料验证

具备镭雕设备

满足SN编码规则,SN码大小、位置

设备实现MES连接

3

锡膏印刷

完成进板镭雕参数调试,完成锡膏物料验证

具备锡膏印刷设备

满足印锡技术参数要求以及印锡效果要求

设备实现MES连接

4

SPI

完成进板SPI设备调试,完成产品程式制作

具备SPI设备以及满足参数调节要求

满足印锡技术参数要求以及印锡效果要求

设备实现MES连接

5

贴片

完成贴片机设备调试,完成产品程式程序制作

具备AOI设备以及满足参数调节要求

满足贴片技术参数要求

设备实现MES连接

6

排针插装

方向要求与位置要求

无漏插、方向正确

7

回流焊接

完成炉温曲线调试,完成回流焊设备参数调试

具备回流焊接设备并满足工艺参数调节要求

满足炉温曲线测试要求,炉温曲线在制程范围之内

满足计数要求

8

AOI

完成AOI设备调试,完成产品程式程序制作

具备AOI设备并满足工艺参数调节要求

具备各种元器件检测要求以及检测程序制作

设备实现MES连接

9

自动下料

自动下料设备

无撞件、出板方向OK

10

插件

上料扫码

具备扫码功能,具备波峰焊治具

具备扫码枪,电脑

SN码与产品一一对应,无撞件

电脑与扫码前需与MES连接

11

变压器插件

/

方向与位置满足产品要求

12

安规电容插件

/

方向与位置满足产品要求

13

超级电容插件

/

方向与位置满足产品要求

14

盖板&目检

/

波峰焊治具

方向与位置满足产品要求

15

波峰焊

完成炉温曲线调试,完成波峰焊设备参数调试

波峰焊治具、助焊剂流量计

满足炉温曲线测试要求,炉温曲线在制程范围之内

16

炉后捡板+盖板转运

/

17

清洁目检&插件补锡

/

电烙铁

排针无脏污、焊接质量满足要求

18

烧录

烧录

/

一拖十烧录工装

19

分板

分板

分板应力满足要求,分板手法满足工艺要求

分板机

应力满足要求,无撞件

20

测试

装托盘

/

防撞件

21

板检

保留测试日志

一拖五单板测试工装

无撞件、测试方案满足要求

工装需与MES连接

22

目检

无撞件、无缺件

23

高压测试

100%比例 4.2KV 60秒

一拖十耐压测试工装、耐压测试仪

无撞件、测试方案满足要求

MES追溯

24

老化

带电老化、70℃/4小时

带电老化架

防止撞件

MES追溯

25

老化后板检

保留测试日志

一拖五单板测试工装

无撞件、测试方案满足要求

工装需与MES连接

26

目检

产品外观无脏污,信息OK

27

打包&摆栈板&贴外箱贴

外箱贴信息、包装要求以及装箱要求

电脑、打标机、碳带

外箱贴信息与要求需满足客户要求

电脑需打标机与MES连接

3.3生产辅料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生产加工工艺流程中所需使用的包含但不限于锡膏、钢网、锡丝、锡条、助焊剂、追溯标签、硅胶、扎带、双面胶、三防漆、铅封、包装箱(含包材)、外包装箱标签、说明书、装箱单等生产辅料。

*3.4工装及治具要求

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治具、工装、仪器等由供应商提供,专用工装治具由采购人提供制作技术指导。

*3.5贴片工艺要求

3.5.1贴片前烘烤

为保证元器件可靠使用,应在焊接前对非真空包装的湿敏元器件及PCB进行烘烤。

湿敏元器件烘烤工艺要求参照遵循IPC/ JEDEC J-STD-033规定,PCB烘烤工艺要求遵循IPC-1601规定。

3.5.2焊接材料

供应商需满足无铅工艺生产条件,包含焊接辅料、生产设备及环境等。

3.5.3文件标准及记录要求

贴片生产过程需制定如下文件标准及记录:

Ø SPI检测标准》;

Ø SMT贴片机操作指引》;

Ø 《上料操作指引》,填写对应的操作表格记录;

Ø 《回流焊炉温曲线图》,应对回流焊参数进行定期测量及监控。

*3.5.4检验及质量要求

产品贴片通过回流炉后需使用AOI对元件焊接质量进行全检。产品贴片后应满足IPC-A-610E要求。

3.5.5电路板分板要求

分板后板边无凸点及毛刺,电路板及器件无损伤。

*3.6焊接工艺要求

3.6.1焊接材料

供应商需满足无铅工艺生产条件,包含焊接辅料、生产设备及环境等。

*3.6.2焊接质量

焊接过程需确认物料的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型号、极性和焊接质量。

产品焊接后应满足IPC-A-610G要求。

3.7烧录、板检工艺要求

供应商需使用烧录工装、板检工装对各个单板进行烧录、板检检测,并保留测试日志,具备MES系统追溯测试结果条件。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测试说明进行作业,并在单板板检测合格后,方可将产品流转到下道工序。

*3.8耐压、老化工艺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艺操作说明进行耐压、老化作业,耐压测试合格后,进行老化,将单板流转到下道工序。

供应商具备不低于70℃的老化环境,面积不低于50平米的老化房,产品老化时间中试验证按照24小时执行,批量生产按照4小时执行老化,并进行MES追溯。

供应商具备产品耐压测试仪器,参数可以数字化设置,按照4.2KV,60秒进行执行产品耐压测试,并进行MES追溯。

3.9质检测试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质检规范进行抽样规范进行抽样质检测试。在满足的环境及参数下,测试项检测应全部合格,并生成测试记录并自动保存。

3.10出厂检验要求

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出厂检验规范,对出货批进行单板出厂检验的标准作业,并保留相关的出厂检验记录,按出货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要求、测试要求、外观要求等。

*3.11首件检测

供应商需对SMT、插件、板检等作业工序进行首件检测。首件检测合格后进行批量作业,并填写各工序《首件检验记录表》。

3.12合格率要求

产品直通率应保证不低于95%,出厂产品合格率应保证100%。

3.13维修技术能力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专业团队,具备对采购方的产品独自定位维修的能力。

3.14包装运输要求

1)包装材料由供应商提供。

2)产品包装应保证在装卸、运输、搬运、堆垛、存储和上线各环节满足对产品的保护要求,不可发生因包装原因导致损坏和降低产品质量的情况。

3)包装外箱标识应做到清晰易辨,按采购人提供的外包装箱标签格式、信息等要求填写张贴相应标识。

4)包装箱内应有检验合格标识、装箱单,供应商交货时随产品交付的须包括采购人要求的必要文件和报告。

5)转运过程做好防水、防静电、防跌落、防倾倒等,防止损坏模块单板,降低产品品质情况。

6)供应商将单板合格品出货,并无偿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15存储场地要求

模块单板具备独立存放的包材,禁止堆叠重压,供应商应具备不少于20万套产品的存放空间。

3.16发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发货地址发货。

3.17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供应商需具备2条以上符合本规范3.5工艺流程的贴片生产线。

3.18产能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2万套/天的出货要求。

3.19生产环境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符合电子行业生产标准的生产环境,生产车间应有温湿度监控制度和措施。温度控制范围:24±6℃;湿度控制范围:50%±20%RH,需定期填写温湿度监控记录表。

4.服务周期

按订单要求分批交货,每批次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5.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如下表所示岗位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资格及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1

技术人员

5人

至少有2-3个同等工艺电子产品项目经验的、至少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技术人员。

/

2

项目成员

10人

应配备满足本项目技术特点要求、业务技术经验丰富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设备工程师、生产计划员、贴片工程工艺工程师、组包装工程工艺工程师、产品质量工程师等岗位各不少于1人。

/

注:人员的资格及业绩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资格证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

6.成果要求、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6.1成果要求

6.1.1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全数测试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序号

成果名称

成果说明

供应商响应

1

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出厂前的产品外观、功能、性能检验结论,按照发货批提供。


2

测试记录

全数产品的测试记录,ID数据表等,按照发货批提供。


6.1.2 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为电子档,文件格式为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未加密的文件。

6.2验收标准

6.2.1 外观标准

外观质量符合最新IPC-A-610G可接受3级标准,组装后产品必须保证符合采购人提供的质量要求(包括图纸、技术规格书、样品等要求)、产品检验规范中规定的项目要求。

6.2.2 成品/半成品检验规范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各产品/半成品检验规范进行产品检验,采购人按检验规范进行抽检验收。

6.2.3 抽样验收方案

一般情况抽样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12)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水平II级。

6.3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自批次验收合格之日起8年。

6.4售后服务

1)经确认因加工工艺或产品元器件导致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维修,承担产品维修所需原材料及维修往返的物流等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其它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具备物料、过程系统追溯能力。

3)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响应服务,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应答方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的8小时内必须免费到现场进行测试解决。

*代表此项为主要指标要求,若不满足将取消投标资格。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安装费用、供货周期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本询价项目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询价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5、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期、供货周期等)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7、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在询价结束15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9、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2)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12、供应商违约处理

(1) 一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警告处理,两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2)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及内容进行报价。

(3) 询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处理,违约两次,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4)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询价过程中的承诺事项。当供货商出现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供货不及时、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价格上涨等不能履约的情形时,采购人可以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暂停交易半年,并形成其不良履约记录,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3、其他

监督部门:本询价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10-51214017、010-51214018,邮箱:BXJJJC@cr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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